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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详细]

领导分工

张辉:局长,党支部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系电话:0453-7103163。 罗斌祥:副局长、纪检监察员,主管地面气象测报业务、预报业务、防雷设施检测站和纪检工作,联系电话:15714539953(办)。[详细]

内设机构

海林市气象局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 1、海林市气象台。负责人:张辉,联系电话:7103163 主要职责: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网络装备的维护和管理;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2、海林市防雷设施检测站。负责...[详细]

行政权力流程图

海林市气象局单位行政权利统计表 序号 行政权利 名  称 种类 依据 及标准 公开 方式 公开 范围 受理 条件 受理 时限 流程图 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行政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详细]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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