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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 按照海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海林市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编发[2002]90号),市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政协、省政协、牡丹江市政协做的决议,为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详细]

内设机构

  市政协设4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和文史学习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联络委员会。 市政协设2个办事机构:行政办公室、信息办公室。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市政协主席会、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政协工作会议的筹备、会务及文字材料工作;负责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负责协调各专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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