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海政办发〔2018〕50号
作者:政府办 来源: 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8-07-23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23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落实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的任务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法发201820号)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牡政法发20183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更好地发挥本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单位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科学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监管信息平台,提高市场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和监管效率。

(三)综合监管。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综合施策,通过社会信用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等机制,强化监管效果。

 三、主要措施

(一)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合理确定存在问题领域的抽查比例和频次,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又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确保监管效果。市政府要积极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对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科学确定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

(二)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根据失信程度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注册新公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应用制度,将查询使用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信用信息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监管。

 (三)加大重点领域监管

 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旅游市场、民生领域收费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着力构建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严守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用爆炸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环境保护监管领域,要依法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旅游市场监管领域,要落实好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责任,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导游欺客甩团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生领域收费,要加大对城市供气、供暖、供水、教育、医疗、殡葬、养老机构服务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对违法市场主体要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该移送的坚决移送,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的发生,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市政府已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各有关部门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之中,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提高执法能力

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水平。

(三)强化督查检查

要强化督查检查,助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地生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市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下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要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市直各部门要分别于722日、922日、1122日前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工作情况要有数据支撑,具体要求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填报。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反馈市政府法制办联系人:杨玉翠,电话:7222508,邮箱:fazhiban1@163.com

 

附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时间:              

主要措施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情 况

责任单位

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积极推进联合执法检查

1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实际工作中对相关领域抽查比例和频次情况。

 

市直各有关部门

2

既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又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确保监管效果的具体措施情况。

 

3

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情况。重点是对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推行多部门联合检查情况。

 

4

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工作流程,严密组织实施情况。

 

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5

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对失信主体在各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情况。

 

7

建立信用信息应用制度情况。

 

 

8

探索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监管情况。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时间:              

主要措施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情 况

责任单位

加大重点领域监管

9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检查的具体领域、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的频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取得的成效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检查的具体领域、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的频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取得的成效等。

 

市安监局以及其他市直有关部门

11

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检查的具体领域、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的频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取得的成效等。

 

市环保局

12

旅游市场领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检查的具体领域、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的频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取得的成效等。

 

市旅游局

13

民生领域收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的部门、检查的具体领域、被检查单位的数量、检查的频次、检查的覆盖面、检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取得的成效等。

 

市物价局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时间:              

主要措施

序号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情 况

责任单位

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14

各行政执法单位查处违法市场主体数量情况。

 

市直各有关部门

15

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情况。

 

16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情况,移送案件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17

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直各有关部门

18

下一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打算。

 

其他

19

需要报送的其他工作情况。

 

填报人:                       电话:


附件下载:

海政办发(2018)50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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