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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安全、消防事故应急
作者:网宣办 来源: 宣传部 更新时间:2017-08-23

 

 

   (一)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1、消防、安全事故突发时,安全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拨打火警“119”及救护电话,通知公安、交警、消防和卫生救护部门,进行事故救援和救护伤员工作。并通知安全领导 工作小组及其职能工作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现场抢救和救护工作,将火灾控制在初期燃烧阶段,减少事故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领导小组及成员接到消防、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并要观察事故现场情况,制定部署事故抢救或消防灭火方案,临危不乱,有条不紊地组织指挥职能工作小组人员进行灭火抢救工作。
    3、灭火组、抢救组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挥下,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完成事故抢救和消防灭火任务。火灾灭火和抢救,要按照“先人员后财务,先危险后一般,先火场后外围”的原则,实施灭火抢救、疏散人员等最大限度地抢救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地控制事故或控制火灾蔓延直至扑灭火灾。
    4、通信组:要充分发挥通信联络作用,时刻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负责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和火灾情况及抢救、灭火现场情况,下传上级领导部门和领导小组下达的事故抢救指挥命令和信息,并协助灭火组、抢救组参与事故的紧急抢救和救护工作及协助配合警戒组的工作。
    5、警戒组,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认真负责履行警戒职责,设置事故或火灾现场警戒线,加强警戒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同时,利用宣传工具开展宣传,稳定现场和人员情绪,设立警戒哨位,保证应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好应急疏散的工作;同时引导消防车辆、救护车辆进入事故现场,进行紧急的抢救、灭火、救护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火灾、人员伤亡、被困人员、站场消防设施设置等情况,为公安交通救护等部门的决策和灭火、事故抢救提供准确可靠的情报和依据。
    6、调查处理组,要积极配合公交消防部门,参与对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调查,掌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协助领导小组和公安交通部门,及时处理消防、安全事故,同时,根据“三不放过”的规定和原则,制定建立整改措施。
    (二)认真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事故结束后,领导小组要及时召集公安、交通、保险及有关部门,召开事故专题会议,依据调查处理小组掌握的各种情况,研究处理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做好受害人员当事人的亲属工作和财产理赔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和车站经营秩序的正常运行及稳定。
    (三)整改措施
    1、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事故专题会议和职工大会,讨论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教育广大职工和干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安全认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制定落实事故处理方案。
    2、要组织职工掀起学习法律、法规高潮,开展安全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每年举办1-2次安全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技能、安全素质、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促使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整体水平不断得到充实和提升。
    3、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对站场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和整改,按照“三定方法”(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负责人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排查一件、整改到位移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管理,健全建立消防及安全档案。加大对安全设施器材的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处理更换或上报。
    5、严把站场“四关”,杜绝“三品”上车,加强车辆的消防管理。全面做好站场消防、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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