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5-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牡丹江市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牡丹江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为重点,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经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果。

(一)以《条例》为主线,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对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涉及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政府采购、房屋征收、项目建设、价格收费、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围绕着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市财政局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开内容、标准、范围和要求,在“政府门户网—机构设置”栏目中对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进行了公开。二是主动公开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市财政局采购办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限额标准及实施情况,采购工作指南、流程、动态等信息及时发布,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50余条,扩大了公开面,便于市民的参与和监督。三是主动准确公开行政事业收费信息。采取设置触摸屏、揭示板等方式,向群众公开工作流程、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全市收费单位公示率达到98%以上。实施了收费公示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活动,在市区人群来往密集的林海广场、火车站、威虎山商厦和城区街道办门前设置了4大型收费项目公示栏,在35个居民小区、8个镇及40个村屯设立了86块收费项目公示板,将教育、医疗卫生、有线电视、物业服务、供水、供热等23个部门、40余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以《条例》为重点内容的政务公开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活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组织各镇、市直各单位副职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举办了政务公开知识培训班1次;召开全市网络宣传管理工作推进会议1次,制定下发了《海林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流程,指导各单位、部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各镇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在本镇开展了《条例》宣传工作提高了各镇、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五是逐步规范公开程序。全市各单位、部门调整并充实了网络信息员队伍,各单位、部门至少设有一名专兼职主管领导和信息员;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执行规定的信息报送审核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统计档案制度,对上报信息逐一进行登记归档留存。六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依托“中国·海林”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年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69条进一步完善畅通市长信箱、民生热议、咨询回复等网民互动栏目,倾听民声,汇集民意,拓宽信访渠道;共收集信访问题61件,回复办结率达到100%。七是积极开展“微信效能工程”。创新工作载体,开通“海林政务微信” 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在网络宣传管理、舆论引导等各方面的巨大潜能。利用微信的自媒体特性,通过权威信息发布吸引网民参与,加强政民互动沟通。发布政务微信112条,关注参与人数420余人,转发人数最高达9305人,有力传播了党委、政府声音,弘扬了正能量。

(二)拓展公开形式,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增强政务公开的效果,我们始终注重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做为重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内容一是构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政务公开体系对各、城区街道办普遍推行公开化办公揭示板、服务告知单、办事指南(手册)、咨询服务台、外出告知卡、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务公开载体,注重加强指导,健全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努力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发挥电子的公开作用我们将城区5块电子大屏幕和50台政务公开电子触摸屏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民发布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重要通知、领导讲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政信息,为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全市工作、支持政府工作畅通了渠道,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继续发挥民生公共信息平台的公开作用。利用海林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电子大屏幕、手机短信“四位一体”的民生信息发布平台,向群众发布政策法规、灾害预警、正确舆情等信息共100余条;完善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着涉农资金发放、计生、救助、社保等,涉及13个部门共27项服务内容,为企业、民解决各类困难5000余件。五是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市教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建局、市交通局等单位,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将服务承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内容进行公开,在扩大公开覆盖面、拓展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三)强化舆情监管,正面引导放大“正能量”。一是实行24小时舆情监测。为了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发挥网上舆论正面引导的作用,及时有效处置网络舆情,指定由市网宣办负责全市网络舆情信息的监控工作,每天通过浏览访问和引擎搜索等手段,对国内主要新闻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空间及本地网站、论坛进行网络舆情监控二是加强舆情正面引导。及时发现与党委政府及部门相关网贴,采跟贴、正面答复等有效的应对措施,进行干预及处置。监控负面类舆情信息共计83条,处置83条三是制作《舆情信息专报》自3月份以来形成专项汇报《舆情信息专报》7期,各类重大舆情信息专报4期,及时的向市委、政府主管领导报送了全市各类负面舆情的动向。

(四)把握热点焦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突出抓好公开征集和办理利民实事、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及时更新今年年初,我们通过电视台、海林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多次征求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包括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饮水安全、节能改造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实事40件,在市人代会上向全体人大代表做出了庄严承诺,并将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标准、责任领导及推进情况,通过电视台向全社会进行公开。二是重新编制公开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组织全市行政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重新编制了本单位、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机构设置”栏目和各单位网站进行了公式,做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方便广大市民监督、查询。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清理工作按照省、牡市下发的保留、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文件认真审核、梳理,锁定30个单位285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保留28个单位182项,取消103项,精简了36.1%。此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垂直管理部门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纳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工作中。是最大限度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按照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原则,我市对保留的182项审批事项流程进行全面规范优化,统一制定行政审批流程图,编印《海林市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经市政府审定后已向社会发布,并在“政府门户网”进行了公示,方便群众和企业申办和社会监督。182项审批事项共精减程序82个、压缩时限40%,减少收费项目21个。其中,企业注册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减少为1个工作日,项目建设审批时限由110个工作日减至70个工作日,重点项目减少至50天。五是严格落实听证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听证制度,将其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纳入政府工作规则,对重大听证事项聘请专家论证。今年分别召开了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听证会、信访案件专题听证会等共计3次,从而推进了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民主和法制化的进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全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600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重点围绕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事项;各类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重大决策;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情况;政府采购情况;行政许可项目及办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暂无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暂无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市至今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现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提升。一些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个别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法定性、技术性、综合协调性的特点。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全面掌握相关业务,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三是服务公众的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优化。在开展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关注不够,公开内容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部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门网站上的一些过时信息没有得到及时更新。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努力加以改进。

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条例》及各项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强培训,落实责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及各项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理解和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统筹。健全市政府政务公开联动机制,加强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新闻办、网宣办、法制办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培训工作,提高各、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和部署,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民生实事等,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房屋征收、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加强重要信息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四)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化水平。在加强传统载体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电子化、信息化建设,重点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政府信息查询点等平台继续完善海林市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网,及时更新内容,增强与群众的信息交流与互动。推动各、各部门更加积极规范使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和互动交流。

进一步充实、调整、完善网站栏目和信息,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的科学性。

 

 

 

海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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