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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作者:卫计局 来源: 卫计局 更新时间:2017-07-04

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稳定工作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资产、后勤事务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工作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史志编撰、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的信访工作。

综合办主任:于庆珍   联系电话:8182621

人事监察股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资福利、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政审手续;承担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协调承担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纪律和行业作风建设、纠风、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卫生和计生重大事项的督办检查工作。

股长:苏  萍   联系电话:15246356222

规划财务审计股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组织实施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大型医用装备配置许可,组织监督实施国家、省关于卫生装备的标准;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提出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及其他资金的安排意见与管理;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与使用和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与管理。

股长:武  文     联系电话:8182623

医政和中医管理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护理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统筹推进全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负责个体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设置审批、备案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及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中医药师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承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股长:邓体勇    联系电话:8182624

疾病预防控制和综合执法监督股(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重大疾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防保组织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与发布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编制全市地方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地方病的防治、监测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地方病的综合治理、科学防治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规划,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许可和其他政策法规事项;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负责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组织完成上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

股长:顾玉麟      联系电话:8182630

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服务股工作职责

负责拟定全市基层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承担基层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管理,指导全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体化”管理;负责全市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培训。

负责拟定全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制度,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负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人员资格认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及人员资格认定;承担病残儿医疗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人员培训;协调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综合管理工作。

股长:贾瑞君     联系电话:8182625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及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组织群众性的社会卫生监督活动;组织指导城乡爱国卫生、除害灭病工作。

主任:高  英      联系电话:8182629

宣传科教信息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协调处置媒体反映的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医学和计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重点医学和计生专科和专业人才梯队建设;负责医学和计生科研项目管理;负责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负责全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承担对外交流、合作、援助等有关工作。

承担全市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股长:康建军   联系电话:7322186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工作职责

研究落实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组织鉴定工作,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对“两非”案件的协调查处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相关证件的审批管理和监督工作。

股长:杨威            联系电话:7227481

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定全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并组织考核、评估,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各镇、社区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

 

 股长:赵永彬            联系电话:7227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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