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移交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作者:市委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7-31

201876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35-1批,共1件举报案件,已办结1件,受理编号为4176。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4176“大庆市勤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大庆市萨尔图区丁香街8号)、哈尔滨市阿城区金京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阿城区经济开发区早岭路)、牡丹江市龙丰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哈尔滨市金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道里区前进路71号)、齐齐哈尔市红岸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龙齐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区小北社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牡丹江市爱民街156号)、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齐齐哈尔市新明大街28号)等汽车拆解厂和全省各地区大量汽车维修厂及4s店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日常监管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已经检查汽修企业32家,我市无汽车4S店。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30日,省协调联络组向我市转办第29批,受理编号为3235号举报案件,此案件已于第二十三批2432号案件进行了办理,情况已报送。

2018624接到转办2432号举报案件海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队、安监局、交警队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汽修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截止7月7日,共检查了32家汽修企业。已经下达《整改通知书》21家,目前相关企业正在整改当中。

整改措施:

1、已经对存在以上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2、继续对全市的汽修企业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并依据各相关部门职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对下达《整改通知书》企业进行回访,对没有按期办结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停产、停业处罚。

(三)问责情况

无。

(四)包案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包 案 领 导: (姓名:高  峰 电话:18945306699  职务:海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姓名:李  峰 电话:15946348777  职务:海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具体责任人:(姓名:姚立新 电话:13946363777职务:海林市交通局局长)

 

 

  中共海林市委

      海林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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