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 政府工作部门 >> 发改局
行政权力流程图
作者:网宣办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6-24

 

项目建议书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3、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无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由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3、由市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4、由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5、节能审查意见。

6、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无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无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3个工作日

 

 

 

企业、外商等投资建设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企业、外商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2、《外商投资企业指导目录》(2015年国家发改

    委、国家商务部令第22号)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

项目目录(黑龙江省2015年本)的通知》(黑

政发[2015]2号)

4、《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

    11号令)

申报

材料

1、请示文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由市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

4、由市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5、由市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节能审查意见。

7、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

   议(外商投资项目)。

8、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

   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外商投资项目)。

9、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

   确认文件(外商投资项目)。

10、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评估意见(外商投资项

目)。

11、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无

办理

时限

符合要求的要件齐全5个工作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办理

事项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确认

权力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04]20号)

申报

材料

1、《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2、应当提交的其它资料。

办理

程序

1、受理。

2、审核。

3、签批。

4、发文。

收费

依据

无

办理

时限

1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中共海林市委员会 海林市人民政府
维护制作单位:海林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电话:0453—5618308 Email:hlswxb@163.com Email:zwxxhb@163.com 网站标识码:2310830012 黑ICP备05007093 牡公网安备2310830200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