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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作者:新安镇 来源: 新安镇 更新时间:2017-12-20

 

1、党群办
    负责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全镇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政策方针,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办理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抓好管理、发展团员工作,抓好基层团的工作;维护妇女权益,发挥基层妇代会作用;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完成民兵组织整顿和征兵、训练工作。

    2、政府办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材料综合、督办检查、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安全保卫、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规章制度建设及实施;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及咨询、技术服务;负责农机组织服务经营的指导,农机新技术、机具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安全管理,农机操作员的培训、农机牌证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发展,技术指导、防疫检疫,改良、繁育等服务;负责造林、绿化、放火和利用荒山荒地等工作;
    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指导与避孕咨询;负责医疗、常见多发病护理、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信息管理等。
    5、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对村级经济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落实好“村财民理乡代管”有关政策,落实好“三资”委托代理工作。
    6、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负责镇公共设施的保护、养护、管理、镇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村屯建设、小区物业、房屋管理等相关社会服务

 

机构名称:海林市新安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人:邢翠萍

联系电话:13766647185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对全镇村(居)、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3、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人口学校等多种形式为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培训。
    4、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全镇育龄妇女实行免费的计划生育手术,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咨询,进行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工作。
    5、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发放计划生育手册;到市生育局审核二孩生育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流出育龄人群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负责全镇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镇计划生育事业,为育龄群众服务。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政策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3、提高咨询质量,搞好咨询服务,认真解答广大群众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等方面问题,做到服务热情,群众满意。

4、关心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和各种避孕药具。

5、对群众提出的服务需求,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努力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

6、免费为育龄群众开展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做到面向基层,深入村组、服务上门、方便群众态度和蔼,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机构名称:海林市新安镇城镇建设发展中心

负责人  :郑焕金

联系电话:13766646668

工作职能:负责镇公共设施的保护、养护、管理、镇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环境卫生。

服务承诺: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

3.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镇域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负责完善镇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4.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5.负责镇规划区内居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6.负责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市规划管理局开展镇域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镇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7.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机构名称:海林市新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  :温矩胜

联系电话:13634530002

工作职能:

林业:负责造林、护林、绿化、经济林开发等林业技术推广;林地及林业资源的保护;森林防火;退耕还林政策兑现。

水利:负责农田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水利水保等服务工作;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

农机:负责先进农机技术及新农机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工作;农机安全监督,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并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

水产:负责水产养殖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工作;

农技: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防治,农作物苗情和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预报;提供水稻、果树、蚕桑、蔬菜、茶叶等技术培训及配套服务;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

服务承诺:

1、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等核心示范点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新发展市级农民专业合作30家,积极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加快实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覆盖率达到90%。

2、做好农业项目争取实施。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项目资金。

3、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完善“12316”农业服务热线、柴河镇信息网等服务平台,创新短信服务和QQ群服务新模式,根据农时季节和市场变化,及时预测预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动态。

 

机构名称:海林市新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人:管庆泽

联系电话:13766648868

职能:

1、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农村财务托管工作,负责本辖区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示范村建设工作,负责本辖区内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财务公开及农村财务人员管理工作。
    2、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方面:负责本辖区内审计基础工作,负责本辖区内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月审计”和登记工作。
    3、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合同管理及台帐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土地延包等方面的工作。
    4、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工作,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5、严格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及时足额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积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及受灾理赔工作;抓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检查,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强化农资打假护农,畅通农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公开制度:

1、新安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2、新安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流程图。

3、新安镇农村集体资源监督流程图。

4、新安镇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制度。

机构名称:新安镇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苏丽娜

联系电话:13766647899

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镇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组织协调全镇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4、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5、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季度对五保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服务承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

对外服务制度:城乡低保申报、审批须知。城乡低保评议组织机构及职责。城乡低保申报审批流程图。

 

机构名称:新安镇综合文化站

负责人:丽红

联系电话:18845313181

职能:

1、积极与各村和各单位协调,重点做好全镇文艺骨干的培养,培训工作。

2、组建遍布全镇、热爱文艺、自娱自乐的文艺群体,发展农村文化、社会文化、校园文化。

3、用健康、活泼、向上的大众文化来陶冶人们的情操,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乡土文化气息和氛围,为农村致富奔小康提供高质量的精神食粮。

服务承诺: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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