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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办理初始登记,申请人原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由于某些原因现户籍已迁出,现欲申请产权登记,可否受理?
作者:网宣办—魏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5-03

不能受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尽管申请宅基地建房时户口没有迁出,但随着户口的迁出,其宅基地使用权资格也随之消灭,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也不能申请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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